抬举她了。
    白起琛看了一眼田六子,田六子很自然的退了出去,他索性把话都说开了去,“我需要你来陪着我!”
    “为什么??”
    她和这位白先生可不是特别的熟悉。
    白起琛,“贺叔叔是个半仙,你应该知道吧!”
    阮绵绵点了点头。
    “你的命贵,有福气,我的命硬,带有煞气,所以贺叔叔的意思是,让我们两个人中和一下,最好能多接触一下!”
    这样小薄荷身上的福气,能压的住他身上的煞气。
    虽然她知道白先生留下自己是有目的的,但是却没想到是这回事。
    她有福气???
    其实这点阮绵绵并不清楚,她只知道,自己打小就特别受到小动物的喜欢,但是贺爷爷那边,她却是有听说的,自己的傻病能好,就是靠贺爷爷算出来的。
    对于这种人,阮绵绵有着天生的敬畏。
    阮绵绵歪着头想了片刻,面前的人样貌好是好,却一直给人病态孱弱的感觉,尤其是穿着一件烟灰色的长衫,越发衬的整个人跟竹竿一样,亏得这人的脸好看,不然这八分都要变成了不及格了。
    她眨了眨眼睛问道,“白先生,你身体不好就是因为这样吗??”
    白起琛颔首。
    阮绵绵有些犹豫,“那你和我在一块,就能变好吗?”
    这下白起琛并没有直接回答,他只是举了一个例子,“我上次也是咳的厉害,而且没了味觉,但是吃了你送的青梅果,慢慢的就变好了许多!”
    这并不是虚话。
    而是实话,第一次吃青梅果的时候,他就觉得嗓子特别的舒服。
    后来,他便让六子去了阮家好几次,每次都带回来了不少青梅果,这连续吃下来,原本火辣辣的喉咙也慢慢的舒服了不少,而且最重要的是,他已经很有一段时间,什么都尝不出来味道了。
    但是那青梅果却让他尝出来了酸味,打那以后,他的消失的味觉也慢慢的回来了。
    这话他并没瞒着阮绵绵。
    阮绵绵同情的看向白起琛,到底是心软了,她说,“那好吧,若是我每天没空的时候,就来看你,希望你的身体快快好呀!”
    和白先生接触这么久。
    也能感觉的到,这人并不是一个坏人,身上反而有一种风光霁月的味道,他是一个很厉害的人。
    白起琛拱了拱手,哑着嗓音,带着几分低沉,“那就麻烦小薄荷了!”
    这人不止样貌生的好,连带着声音都酥酥麻麻的,从他口中喊出来的小薄荷带着几分别样的滋味。
    阮绵绵耳朵一红,她义正言辞的纠正,“正式认识一下,我叫阮绵绵!不叫小薄荷!”
    白起琛含笑一声了一声,“好!”
    阮绵绵的眼睛咕噜噜一转,仿佛泛着水光,“您呢?我认识您这么久了,还不知道您叫什么名字?”
    白起琛手伸到杯子里面沾了沾水,在桌面上写了三个字,白起琛。
    都说字如其人,白起琛的字写的极好,清劲挺拔,犹如修竹一半俊美却不失风骨。
    而阮绵绵这会看到这三个字的时候,却犹如雷劈了一样,整个人都懵了,好一会,她瞪大眼睛,趴在桌子上仔细瞧了瞧,确定是白起琛三个字无疑了。
    她抬头,惊疑不定的看着白起琛的脸,似乎要在这个人的身上,找出一抹相似来,若是细看,眉眼之中,确实有着那么一股熟悉之感。
    她这会总算是明白了,为什么之前每次见过白起琛以后,脑子里面总有一股熟悉的感觉,之前她没放在心上,这会全然明白了。
    原来,白起琛就是阿婆心心念念了半个世纪的儿子。
    阮绵绵也没想到会这般巧,怎么会在这里遇见了阿婆早夭的儿子,白起琛,也就是她和阿迟两人从小叫到大的小叔叔,逢年过节会去上香烧纸钱的小叔叔。
    如今,这原本应该收纸钱的人,却活生生的站在她的面前。
    阮绵绵和阮迟两人当年会被阿婆收养,其中有一条就是他们姐弟两人生的好,据阿婆说,她在看到这姐弟两人的时候,竟然看到了自己早夭儿子的身影。
    尤其是绵绵眼睛,是那种标准的凤眼,眼尾处微微上挑,明明是魅惑到极致的凤眼,却偏又干净到极致,把那一丝魅惑给去的干干净净,整个人的气质都变的完全不一样。
    而阮迟最像的则是嘴巴,同样的薄唇,锋利无比,发怒起来,像极了一个狼崽子。
    阿婆在世的时候常说,若是当年阿琛有阿迟一半的活力,阿琛可能就不会那般早去。
    阮绵绵和阮迟是阿婆养大的,听着阿婆念叨了一辈子的若是阿琛还活着,定然是不一样的。
    那个时候,阮绵绵有私心,若是小叔叔还活着,阿婆肯定不会在晚年的时候,为了寄托思念从而收养他们姐弟两人。
    如今,这个阿婆念叨了一辈子的小叔叔,竟然活生生的站在了她的面前,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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